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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个祸水群 第236节(第2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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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差钱的买个新鲜回去一穿,好家伙!这也忒安逸,只要有人试过好,回头客说来就来。回头客都来了其他人还不知道这是好东西吗?有余钱的跟着就来。

毛衣这东西卖得贵啊,全毛外加手工织的,它的定价比胶鞋贵好多倍。

可买得起的本就是家中富裕的,家中富裕的真不在乎这点,手织毛衣的利润真是很高。

要是卖国内,可能价钱会压低,但因为秦国天暖,单棉袄就能过冬,现在的毛衣全是外销。

那个价钱是抬了又抬的。

这个商人当然是经过考验的,是冯念那边技能的考验。

人品端直,心怀国家,可以信任。

这人效率也真的高,入冬之后,冯念适才自掏腰包买了几件毛衣回去,刚给两个崽子穿上,他差不多也赶到北方了。

之前的胶鞋因为看起来不是很上档次,就算好穿有些也不乐意买,还有些买个稀奇拿回去放着。

这个毛衣不一样。

材料和人力方面的开销加一起占三成,额外七成都是利润。

想想从胡国进口羊毛的数量,这个利润也不小。偏这个利润还不是冯念真正看重的,她并非想靠毛衣发财,毛衣这东西,做不了几年别人就能摸索着学会,就算用新的针法加上染色,只要给他们时间,甚至能做得很好。秦国本身不出羊毛,真竞争起来他们不占优势,为什么还是搞了?

主要冯念想拿出一些新鲜的东西让人知道现在秦国真的很好,这边是天堂,把各国的商人都吸引过来,有商人来经济才活络。

再者,她想用毛衣过个度。

虽然这一批都是平针织的,也还是好看,还是稀奇。毛衣这东西,单穿漏风,但要是外面穿上不透风的棉袄,那就暖和的很了。

这时候不流行紧身穿法,其他衣裳穿着不服帖,也没那么暖。

毛衣有弹性,能把人捂住,冬天特别冷的那些地方穿一件甚至两件,再裹过棉袄或者皮袄子,都不用烤火,就很舒服。

每到一个地方,都要经历一样的事。

最早嫌贵,不好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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