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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八四章因人而异(第1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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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天爷给男人生了两只手是有道理的,每一个设计都跟女人的身体结构相呼应,很明显抓着刀柄是手的一种错误用法。

没有在原始的西域长久待过的人,很难理解云初这种想要老死长安城的想法。

有人愿意替自己去边塞跟异族人拼命,而且心情如此的迫切,云初没有理由不成全人家。

不是云初向着薛仁贵,如果当时第二个走上高台的人是裴行俭,云初一样会把红旗送给他。

云初的部下们对此没有异议,他们也讨厌去边关跟异族人作战,甚至可以说,能在长安就能拿到的东西,干嘛要拿自己的命去拼呢?

李绩其实很希望云初能够站出来摇晃红旗,这样,他就有理由将云初在开春的时候派去辽东。

裴行俭在辽东已经立过一次功劳了,他还想再去一次立下更大的功劳。

至于薛仁贵,他认为此次夺旗是他离开宫廷,去边疆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。

至于云初,他根本就没有离开长安的打算,在边关跟胡人一起生活了十三年,他对于什么大漠,戈壁,雪山,草原这样的景致看的够够的。

他喜欢清晨起来的时候,有一碗符合胃口的粥,汤,面,或者豆腐脑,油条,包子可以吃。

人,有钱了,命,也就值钱了。

薛仁贵获得了非常多的赏赐,云初命一队衙役去帮薛仁贵运输,最启送到了万年县衙里。

至于赌场里的钱,虽然获胜的人是薛仁贵,赌场却必须按照云初的盘口给万年县的百姓赔钱。

他们也非常的不愿意,因为一赔一的赌注跟一赔八的赌注赔付额度相差太大了。

而不是吃干炒面,跟糌粑。

没放过羊的人,总以为牧人每顿饭都吃羊肉,牛肉,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,反正,云初当了好几年牧民,吃一顿烤羊肉跟过年似的。

他喜欢待在长安城看这里的市井百态,而不是躲在雪山底下看那些回纥少年们跟大尾巴羊唧唧我我(不是错字)。

他喜欢看大街上的行人川流不息,而不是看羊群,马群川流不息。

他喜欢身边有一个干净的妻子依偎在他的怀里,而不是在边疆,即便是敦伦这样的美好时刻,一只手都需要空出来抓着刀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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