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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豪侠关羽(第3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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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,河东解县人关羽,不乐意了!

在猎杀成功之后,还会割下头颅炫耀,当做野兽的头颅高呼炫耀。

妥妥的变态行径。

这些普通的黎民黔首失去了土地,不得已只能依附于地方豪右,他们中的很多人被隐匿了户籍成了空户,成为了地主家切实的奴隶,每日干着比牛还重的活,却所食甚少。

底层人民已经不能用面有菜色来形容,可以说是面有土色。

但即使如此,上层权贵依然还不知足,类似于郑宝这样的变态横空出世,让解县的穷苦百姓陷入更深的恐惧之中。

很狗血,很平常。

豪右欺负人,在这个时代不算什么问题,哪个县城都有这情况,问题是这个郑家的儿子做事有些太出格!完全超出了欺行霸市的底线。

郑家嫡子叫做郑宝,现如今也不过是十六七的年纪,却被家中人培养的一身戾气,欺行霸市也就算了,还偏好杀!

他不是单纯的杀猪杀狗,而是杀人。

东汉末年,虽然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,但是汉律依旧在那摆着,高门豪右之门纵是再嚣张,但在杀人这件事上,多少还是有些顾忌的。

他彻底地将活生生的人变成原始的野兽。

汉律相比于秦法是开明的,但也不会开明到类似于这样的行为也会纵容,除非……除非身后有大背景罩着。

巧了,解县郑氏家族是尚书令曹节弟弟曹破石干儿子的正妻的娘家。

很拐弯的一个关系。

八竿子打不着的连襟,但就是凭着这个关系,郑家人和郑宝,就可以在解县为所欲为。

当然他们若是真铁了心想弄死谁,回头也自然是有弥补的办法,但是成本实在太高,一般人还是尽量少惹这类事。

可问题是这个郑宝不怕惹事,就愿意杀人。

而且他杀人,不是因为仇恨,而是为了取乐。

真真正正的杀人取乐!

至于怎么个杀法,那就是将买来的奴役或搜罗没有户籍在册的氓首赶往野外郊林,随后以郑宝为首的一众恶人纵马持弓,像是猎鹿猎羚一样的猎杀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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