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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七十三回 云霄番外(一)(第1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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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莫鸢做的。"

也不知是我手艺好,做出的衣衫板正有型,还是他样貌好,穿什么都能衬。总而言之,瞧着还是颇感顺眼的。

不由在心底暗暗地夸了自己一通,合计着闲暇时,也许我还可到裁缝铺子里,帮个工,赚些碎银。

如此瞎想着,我竟不知,连越是何时来到我身前的。

"手艺不错嘛!"

突如其来的声音,吓了我一跳,瞧见是他,我随口应了句,"连大哥谬赞。"

凉夜如水,武馆中,阵阵清风吹散了倦意,揉了揉眼睛,我继续赶着手中的活计。

这回缝制的,是一套男装,说实话,我有许多年不曾做过男衫了。

从前主子的衣裳,颇为讲究,有专人缝制,自不必我插手。也就偶尔为德麟、云川他们,做过几身小衣裳。我又是孤身一人,没有夫君,裁衣也是无处寄。

做这一件,不过是为了帮莫鸢的忙。她想送衣衫给连越,奈何她是江湖女儿,只懂舞刀弄剑,不懂女工,才找了我帮忙。

得她收容,我才在这武馆住了几年,不答应似乎不大好,应承后,才又觉揽了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。

一瞬间,忽觉不对,"你在说什么?"他在问衣裳么?完了!装糊涂,好似有些晚了。

连越颇觉好笑,"已经承认,再否认?你当我聋?"

不想出卖莫鸢,我只能继续装,"我这修剪花枝的手艺可是练了许多年的,自然不错。"

虽然有些牵强附会,我自认还是能说得通的,连越却不信,让我不要打岔,

"我是说新衣,你做的,对不对?"

连越又不是我男人,穿着我做的衣衫,往后我瞧见,也觉别扭。可已应承,即将完工,总不能留着不给莫鸢,也可惜了这布料,罢了!想那些个做甚,再熬一个时辰,也就收工了。

次日清晨,用罢朝食,我便将新裳包了起来,送给莫鸢。莫鸢欢喜地道了谢,抚摸着衣裳,神色浸润着女儿家的温柔,期待又羞涩。

原来不论什么样性子的女人,爱上一个人后,总会不自觉的娇羞。

而我,几十年都不曾体验过娇羞的感觉了,我安慰自个儿,未陷入情网,这是幸运。一旦心被粘牢,便只能任人宰割。

没过两天,我就瞧见连越穿了那身新衫,看得我都有些尴尬了,居然挺合身!一则是,莫鸢给过我他的大概尺寸,二则是,见他见得多了,我心里也有数,知道该怎么做,更符合他的身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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