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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 教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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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阜也很郁闷,刚刚任法曹不久,就摊上这样一桩案子。

这个案子,案情其实一点儿也不复杂。

这样的案子,若在其他地方,根本就不算案子,和尚也算不上犯罪。和尚本就慈悲为怀,你孩子病了,我帮你瞅瞅,若是治好了,那是你孩子与佛有缘;若是治不好,那是你孩子尘缘已了,如今已登极乐去了,和尚慈悲为怀,再送你一场法事,往生咒超度一场了事。怎么也不可能被判成有罪,更不可能被判死刑。

但是,这个案子偏偏发生在益凉。

益凉关于杀人罪,定义比较严格。凡是非法致人死亡,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,都是杀人罪。

刘璋等人来到场子中间,现场的负责人,杨阜李严姜囧等人,急忙过来见礼。

刘璋摆手示意,让众人无需多礼。

“义山,这到底怎么回事?此案可另有异议,案犯可有不服,可有冤屈?”刘璋有些不满,若是随便一个案子都得惊动他这个老大,那他别想好了,以后还不得累死。

“回主公,此案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案犯也已供认不讳,并无任何冤枉之处。只是…”

“只是什么?有什么讲不得的吗?”

和尚给孩子看病,这是非法,最后孩子死了,这就是非法致人死亡。

而且和尚是主动要求给孩子看病的,属于故意非法致人死亡,所以量刑更重。

当然,这个案子另外一个特殊之处,就在于案犯的身份。

案犯是僧侣。

“此案依正常审判,确无不妥之处。不过,此案确有些特殊,请主公耐心容禀。”杨阜解释道。

刘璋点头示意,“简明扼要,说重点。”

“诺。”杨阜应道:“案犯是一名西域僧人,名叫支谦,其实他虽然是外族模样,却是生在中土。他经常在凉州、羌地等处传教,所以这附近多有其信徒。日前,他在姑臧街上,遇到了一名妇人,妇人抱着自己的病重的孩子,正急匆匆赶去找郎中。案犯一时也是好心,说是可以帮助这妇人看看这孩子的病,结果,病没治好,那孩子是急症,就死了。妇人伤心欲绝,就和家人把这僧人告入了官府。

按照益凉的律法,直接或者间接,致人死亡者,以死罪处。

这僧人,一是冒充医者,二是耽误了孩子病情,最后致人死亡,所以法曹断以死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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