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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校花的袖珍妹妹(十四)(第3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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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着十足的干劲儿,下午只用了三个小时就把萝卜给种完了。

大姑父是家里的幺儿,两个哥哥都进国企植物油厂上班,他当年初中毕业就赶上了知青下乡潮,去了川北非常偏远的农村做知青。

好不容易到了七五年,家里花钱拖关系,才把他从以吃红苕为主粮的农村调回来。

改革开放后,夫妻俩在县城里卖起了烤红苕。

特制的大铁桶烤炉,在桶里面抹上泥,炉底三分之一部焊上钢筋就成。

大孃负责在家洗红苕,蒸红苕,大姑父负责烤和卖。

“耽搁啥子哟,现在烤红苕的生意差得很,一天也就卖个两百斤,你大姑爷一个人就忙得过来。”一副能给她帮上忙很高兴的模样。

看着人,尤语马上就能对上记忆,她奶细数她家苦难史的时候总是要带上她大孃。

大孃就比她爸大四岁,五五年生人,好日子还没过几年,家里又添了个弟弟。

还赶上了细粮关,曾祖母和曾祖父就在那三年没了的。

“吃不饱!我饿!”两岁多的弟弟胃口就跟无底洞似的,成天的哭闹。

八九十年代,两口子靠着几分到一角钱一斤的烤红苕生意,养活了一儿一女。

近几年,城里人的小吃样式多了起来,烤红苕生意也一落千丈。

陪嫁了大女儿方海琴后,给小儿子方旭东买了房子成了家。

两口子眼下马上就要做爷爷奶奶了,还在拼命给未出生的孙子赚奶粉钱。

东家的伙食开得好,老太太们吃得喜笑颜开。

大孃每餐就会偷偷的,把从公社食堂领到的二两米饭分她弟一半。

自己饿得脚都水肿了,穿不进鞋子,才被爷奶发现。

长大后,每天上学前还要帮奶奶扯一背篼猪草才去读书,勉勉强强念完了小学。

大孃勤快能干,二十岁就嫁给了二十四岁的大姑父方红兵。

方家在江县县城,家里有三兄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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